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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兆和化工有限公司亚纳米级车用化学品项目选址在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是亚纳米级车用化学品,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800吨三羟基硝基合铜和年产20吨氨基甲脒硫氰酸盐;二期建设500吨/年纳米胍硝酸盐、100吨/年纳米三羟基硝基合铜、12吨/年纳米硼粉、5吨/年甲氧基吡嗪。目前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申请阶段性验收,二期项目尚未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公司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2008年5月投入试运行。目前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要求。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委托衢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浙江兆和化工有限公司亚纳米级车用化学品项目》,衢州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衢环开[2007]27号)。项目按照环评分析的方案进行建设,批建基本相符,并落实了以下环保设施和措施:
废水:公司实行了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排入公司废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预处理要求后用槽罐车送巨化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废气:对各有、无组织工艺废气按环评报告书进行相应的收集、处理措施。
固废:落实了各类固废收集、分类、处置措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了隔声等措施。
环保管理:设立了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相应台帐,编制了环保应急预案,落实了应急设施和措施,基本具备了环境应急条件和能力。
三、监测结果:
1、废水:公司污水处理后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铜四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与巨化衢州公用有限公司达成的污水入管网协议的要求,巨化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出水的pH值、化学需氧量和铜三项污染物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的要求,氨氮指标满足《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巨化集团公司污水排放实行限期治理的决定》(浙政函[2004]165号)的要求;清下水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铜四项污染物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铜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2、废气:三羟基硝基合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尾气经碱液吸收后,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各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公司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3、噪声:公司各厂界昼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废:其它固体废物基本按照国家的规定作了规范的处置。
公示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至31日,在此时间内公众可以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衢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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