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经济大环境依然不容乐观,环境保护将面临更加复杂困难的局面。衢州市环保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始终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突出重点抓好污染减排,全面推进“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生态市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总的要求是:一要充分把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我市区域经济总量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的能力低,企业自身污染治理投入能力有限,产业结构以化工、建材、造纸等为主,单位产值的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治理难度大。我市作为全省的生态屏障,环境保护的要求又高。因此,要根据区域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提出环保对策措施。二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党委政府的综合决策。适应形势的新变化,加强调查研究,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三要抓住政策机遇推动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战略机遇,多方争取,加快推动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各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污染减排和区域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四要提高环保监管与服务的水平。把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积极探索保护与发展并重、服务与监管一体、经济与环保双赢的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为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环境支撑和更为优良的环境服务。
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总目标是: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要确保完成。到2009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要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年削减3%)。区域环境质量要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和出境水水质达标率90%以上;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年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无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生态创建要有新进展。衢州市区要基本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并通过验收;力争1-2个县达到省级生态县的标准,开化县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标准。围绕上述要求和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强力推进污染减排,优化经济发展
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部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狠抓增量控制。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区域环评、产业环评工作,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优化新项目的布局。二是狠抓工程项目减排。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以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原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的扩大以及造纸行业提高排放标准为重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以巨化集团公司6、7号机组脱硫改造和控制全社会煤炭消耗量为重点。三是狠抓结构减排。全面淘汰资源能源消耗高、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快工业技术改造,提高装备水平。四是狠抓管理减排。大力推行清洁生产,80%以上的重点企业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快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生态化建设和改造。五是狠抓减排的保障落实。将年度减排硬任务落实到县(市、区)、部门、企业、工程项目,并通过月度督查、季度分析点评、年度考核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落实到位。加大对企业减排工作的宣传培训。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深入设施“811”新三年环保行动,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新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全面实施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环境整治。2009年要完成2个省级开发区的整治任务。二是继续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整治。深化造纸、化工、制革、水泥行业污染治理,确保各项与减排密切相关的重点治污工程按期完成并发挥减排成效。三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乌溪江库区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四是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推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三)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弘扬生态文明
按照生态市建设三步走的要求,抓好市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生态县(市)创建。一是推进市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2009年,衢州市区要基本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并通过验收。二是推进生态县、生态乡镇创建。2009年,力争1-2个县达到省级生态县的标准,开化县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标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数有较大提高。三是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广泛开展污染减排、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县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的宣传;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继续推进绿色单位的创建活动;加大公众的生态环保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
(四)强化环保执法监管,严格依法行政
通过严格执法,倒逼结构调整,维护区域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继续通过环保专项行动、飞行监测、市县交叉执法检查、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等,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处各类环境纠纷。加强辐射和固废的监管,确保两废中心的正常运营。二是规范环境管理行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考核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排污收费、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严格遵守程序,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试生产监管。继续在企业中推行环保监督员制度。三是创新环境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用制度。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深化绿色信贷。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手段保护环境的作用,推进社会多元主体投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五)不断加强环保机构、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环保部门自身建设,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一是继续充实环保机构队伍。向基层延伸环保机构,力争在省级开发区、重点镇设立环保派出机构,健全工作网络。二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推动环保创业、创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确保已建成的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在线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转变部门工作作风。优化项目环保审批、政策咨询和治理技术服务,积极帮助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环保服务。 |